重庆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管理,提高实验室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保障各实验室人员的人身安全,降低实验室事故发生的风险,保证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学习和工作的人员,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等。只有通过以下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方可获取进入实验室工作的资格。
1.认真学习《重庆大学实验室安全手册》和《重庆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安全培训和消防培训等;
2.参加网上《重庆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教育考试》,成绩高于90分;
3.与学院签定《重庆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说明:
1.实验室安全秘书需督促新进入实验室人员在两周内签订《重庆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2.实验室安全秘书和新进入实验室人员需按期参加学院组织的安全培训,生命科学学院安全培训时间一般在每年秋季开学后的第四周进行,具体时间会提前通知。
3.临时工作人员,由各实验室自行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议各实验室与临时工作人员签订《重庆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4.有重庆大学学生证或工作证的人员可直接登录“重庆大学安全知识考核系统”(note.cqu.edu.cn)进行学习及考试;考核成绩不低于90分为通过,考试不通过者有补考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