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展,现将复试流程安排如下:
一、复试资格分数线
生命科学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分数线与学校分数线相同。
二、招生计划
目前学校下达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计20名,已招收推免研究生6名。
三、复试领导小组负责人名单
组 长:邱荣富 李正国
副组长: 张泽 白强
成 员:夏玉先 王中康 任茂智 林正红 庞珊珊 罗忠 曹月青 金凯
秘 书:朱政霖
三、复试资格审查收取材料
请考生按照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携带复试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已复试的考生)或学籍(已入学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试时间安排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本校应届生除外),凭复试通知书(含电子照片)在3月13—15日期间(每天上午8:00-12:00)到重庆大学虎溪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
2、3月15日9:00——12:00 到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理科大楼生命科学学院LB113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不能按时到校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请带齐复试所需要的资格审查材料,同时交纳复试费:150元/每人。
3、3月15日下午15:00—17:00 参加专业笔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30%)。
4、3月16日上午9:00 参加实验技能考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30%)。
5、3月16日下午14:30 进行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40%)。
6、3月17日 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复试结果。
以上测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复试录取工作
1、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占最终考试总成绩的50%),包括专业笔试、实验技能测试、综合面试成绩之和。计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专业笔试×30%+实验技能×30%+实验技能×30%+综合面试×40%.
3、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总成绩进行加权求和作为考生的最终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权重占50%、复试总成绩权重占50%),计算公式为:最终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总成绩×50%,并以最终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两门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5、通过我院交换生项目出国留学本科生,属于我院优秀生源,可以免予面试,并优先录取。
6、实行研究生全收费制度。各学科(专业)的学费按2016年学费标准执行。
六、复试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申诉电话:023-65678492
其他未尽事宜,请遵照《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知复试通知》相关规定执行,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工作,联系电话:023-65678492,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5号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理科大楼生命科学学院,邮编:401331。
生命科学学院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