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复试资格分数线
生命科学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分数线与学校分数线相同。总分:340分;单科(满分=100分):50分;单科(满分=150分):85分。
二、复试领导小组负责人名单
组 长:邱荣富
李正国
副组长: 张泽 白强
成 员:夏玉先 殷幼平 王中康 任茂智 林正红 庞珊珊 邓伟 王永川
秘 书:朱政霖
三、复试资格审查收取材料
1、复试通知书一份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审查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生须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或档案馆公章的复印件)
5、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已复试的考生)或学籍(已入学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试时间安排
1、复试考生于2016年3月8日后可上网下载复试通知书(网址:http://yz.cqu.edu.cn)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本校应届生除外),凭复试通知书(含电子照片)在3月14—16日期间到重庆大学A区、B区或大学城虎溪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
3、3月15日9:00——17:00到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理科大楼生命科学学院LB113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不能按时到校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请带齐复试所需要的资格审查材料,同时交纳复试费:150元/每人。
4、3月15日晚上19:00—21:00参加专业笔试(占复试成绩的30%)。
5、3月16日上午9:00参加实验技能考试(占复试成绩的30%)。
6、3月16日下午14:00进行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40%)。
7、3月17日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复试结果。
以上测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复试录取工作
1、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求和作为考生的最终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权重占50%、复试成绩权重占50%),计算公式为: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并以最终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两门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4、实行研究生全收费制度。各学科(专业)的学费按2015年学费标准执行。
未尽事宜,请遵照《重庆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及复试、调剂公告》相关规定执行,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工作,联系电话:023-65678492,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5号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理科大楼生命科学学院,邮编:401331。
生命科学学院
2016年3月8日